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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FC: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

基础信息

  • 英文简称:Securities & Futures Commission of Hong Kong,SFC
  • 中文名称: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(香港证监会)
  • 成立时间:1989年
  • 机构类型:政府机关
  • 监管外汇:是
  • 官方网址:https://www.sfc.hk

机构简介

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,简称香港证监会,于1989 年成立,是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外的法定组织,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。该组织成立目的是为了通过有效的监管和指引,促进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朝向公平、高效率及有秩序的方向发展。

  • 目前受香港SFC监管的杠杆式外汇交易商超过40家。
  • 投资保障方面,最高可获得15万港币的赔偿。

监管内容

根据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,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法定规管目标是:

  1. 维持和促进证券期货业的公平性、效率、竞争力、透明度及秩序;
  2. 提高公众对证券期货业的运作及功能的了解;
  3. 向投资于或持有金融产品的公众提供保障;
  4. 尽量减少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犯罪行为及失当行为;
  5. 减低在证券期货业内的系统风险;
  6. 采取与证券期货业有关的适当步骤,以协助财政司司长维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稳定性。

监管制度

1988年5月,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表报告书,指出证券及商品交易监理专员办事处资源不足,以致未能妥善地监管迅速发展及急剧转变的香港市场。

该委员会发现,有关当局耗费太多资源在效用不大的例行审查工作之上,而没有主动地监察及监督市场及中介人。该两个监察委员会由于缺乏明确的工作方针,以致未能有效地进行监管,不单没有采取积极主动和防患未然的监管措施,而且显得被动和后知后觉。

该委员会建议在公务员架构以外,成立一个法定机构以取代当时的监管制度。该机构的主席及职员由全职的专业监管人员担任,而经费则主要由市场承担。委员会认为,该机构应拥有广泛的调查及实施纪律处分的权力,从而有效地履行其监管职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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